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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度西安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(中级)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公告
发布:管理员 时间:2018/1/3 阅读:122 次
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1号),对参加2017年度西安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(中级)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5名考生作出相应处理。请违纪违规考生于2017年12月29日前领取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书》,逾期不领,视为认可处理结果。如对处理结果不服,根据有关规定,违纪违规考生可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复核申请进行复核。现将违纪违规考生情况公告如下:

 

姓名

准考证号

违纪类别描述

处理结果描述

孙*莎

167010102505

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

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

吴*芳

267010109906

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

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,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限为五年

周*涓

267010110114

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

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

郭*

267010104216

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

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

邢*娟

167010105225

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

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

   

业务受理地址: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4层407室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

联系电话:029-85456551  

 

 

 

 

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

2017年1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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