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度西安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(中级)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公告
发布:管理员 时间:2018/1/3 阅读:122 次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1号),对参加2017年度西安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(中级)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5名考生作出相应处理。请违纪违规考生于2017年12月29日前领取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书》,逾期不领,视为认可处理结果。如对处理结果不服,根据有关规定,违纪违规考生可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复核申请进行复核。现将违纪违规考生情况公告如下: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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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考证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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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纪类别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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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结果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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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*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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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70101025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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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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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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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*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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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70101099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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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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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,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限为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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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*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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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70101101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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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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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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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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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70101042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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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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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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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*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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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7010105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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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通讯工具、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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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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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受理地址: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4层407室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
联系电话:029-85456551
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
2017年12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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